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的核心依据。对于黑龙江地区的企业单位而言,了解该标准的核心要求,对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该标准适用于建(构)筑物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作为哈尔滨专业消防检测机构,黑龙江峻茂检测有限公司在日常检测工作中严格依据该标准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帮助众多企业发现并整改了应急照明系统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系统类型与选型要求
标准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三种类型:
1.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适用于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等复杂场所。
2.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灯具自带蓄电池,无集中控制器,适用于小型场所或简单建筑。
3.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集中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统一管理,适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企业在进行消防设施检测时,需要根据建筑类型、规模和使用功能,确认所选系统类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哈尔滨地区的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通常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以确保系统可靠性。
三、关键技术要求解读
(一)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标准对不同场所的应急照明照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 疏散走道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 疏散楼梯间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 避难层(间)、人员密集场所内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
– 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设备房间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
在实际消防检测中,峻茂检测的技术人员经常发现部分企业的应急照明照度不达标,尤其是疏散楼梯间的照度偏低,这在紧急疏散时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二)持续应急时间
标准规定,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以下要求: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h
–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且不超过100000m²的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5h
– 其他建筑:不应小于0.5h
这一要求直接关系到蓄电池容量和系统供电设计,企业在消防设施检测中应重点关注。
(三)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要求
集中控制型系统应具备以下核心功能:
1. 主电持续工作功能:正常状态下由主电源供电
2. 应急启动功能:火灾确认后,系统应在3s内自动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3. 强制启动功能:可通过手动控制强制启动应急照明
4. 集中监控功能:实时监控灯具工作状态,故障时发出声光信号
四、企业合规要点与检测建议
(一)日常自查要点
1.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指示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2. 每月进行一次蓄电池放电测试,确认灯具能正常点亮
3. 每年进行一次全系统联动测试,验证应急启动功能
(二)专业检测要求
根据《消防法》及《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作为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年度检测范围。
黑龙江峻茂检测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团队,配备先进的照度检测仪器和系统测试设备,能够按照GB 51309-2018标准要求,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全面检测。
(三)常见问题与整改建议
1. 蓄电池老化失效:建议每3年更换一次蓄电池,定期检测放电时间
2. 线路敷设不规范:应急照明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缆或阻燃电缆穿管敷设
3. 灯具安装位置不当:疏散指示标志应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m以下的墙面上
4. 系统未联网联动:集中控制型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五、违规风险提示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哈尔滨地区的企业单位而言,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和消防设施检测,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六、结语
GB 51309-2018标准的实施,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黑龙江峻茂检测有限公司将继续紧跟消防法规和标准更新动态,为哈尔滨及黑龙江地区企业提供专业的消防检测服务,助力企业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如需消防设施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欢迎联系黑龙江峻茂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66号,电话:15344501911。
